今年是路遥逝世29周年祭,谨以此文纪念这位伟大的作家,他从未被忘记。
在《平凡的世界》里,他写道:
“每一分钟都有新的生命欣喜地降生到这个世界,同时也把另一些人送进坟墓;这边万里无云,阳光灿烂;那边就可能风云骤起,地裂山崩。
世界没有一天是平静的。”
亦如他短短的42年人生,没有一天是风平浪静的,也许从他执笔为文的那天起,他就把自己抛进了命运的惊涛骇浪之中。
01
年12月2日,陕北清涧县石嘴驿镇的一户农家,一个男婴呱呱坠地。
这个最初叫“王卫国”的男孩,后来因为走上了创作之路,为自己起笔名——路遥。
随着路遥的到来,他的母亲又先后生下了五男三女。
因为家里实在养不起那么多的孩子,路遥在8岁时,被过继给远在延川的无子嗣的伯父。
那年,他穿着一双破布鞋,跟在父亲身后。衣衫褴褛的父子,一路从清涧老家走到延川。
▲少年时代的路遥
父亲从伯父家回去时,对路遥说,要到延川县城赶集去,下午就回来,第二天再领他一起回清涧。
多年后,路遥回忆道:
“我知道,父亲是要我掷在这里,但我假装不知道……因为,我想到我已经到了上学的年龄,而回家后,父亲没法供我上学。尽管泪水刷刷地流下来,但我咬着牙,没跟父亲走。”
那天早晨,他躲在一棵树后,眼睁睁地看着父亲踏着晨雾悄悄地离开。也许年幼的他已经意识到,那个家他再也回不去了。
但伯父家也很穷,食不果腹、忍饥挨饿,成为路遥童年最深刻的记忆。即便经常饥肠辘辘,穷人家的孩子还是早早就扛起了家庭的重担:拦羊、扒草、背粪……
贫瘠困顿的生存状态,让那时的天空始终是灰蒙蒙的:“他常常饿得发疯、绝望。”
▲青年时期的路遥
上小学时,有一天在操场上,一个干部家的孩子津津有味地吃着白面馍,路遥站在一边眼巴巴地看着。
“王卫国同学,你想吃吗?你趴在地上学一声狗叫,我给你喂一块。”
路遥于是就趴到地上,学一声狗叫,用嘴去接一块馍。
后来,孩子们嬉笑着一哄而散,他一个人留在操场上,听老师说,当天晚上,有个叫“加加林”的苏联少校要驾着飞船去月球,他将从陕北的高原夜空上飞过,12岁的路遥就那样仰望着星空,泪水从他皴黑的小脸上流过……
多年后,他为小说《人生》中的主人公起名为“高加林”。
02
年,路遥作为工农兵学员被推荐上大学,因为历史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都将其拒之门外,最后延安大学中文系冒着风险接收了他,路遥才得以迈进大学校门。
▲路遥在延安大学时的毕业照(第三排右一)
对于苦孩子出身的路遥来说,全身心投入到知识的海洋里,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发奋读书,成为了他改变命运的唯一出路。
人生的转机,出现在他于大学期间发表的第一篇小说后,《延河》编辑部特意为他召开了研讨会,他也得以和当时很多文坛前辈有了同台切磋,聆听教诲的契机。
其后,他更是没日没夜地写,他仿佛在人生的沼泽地里,找到了一架通向理想王国的云梯。
成功的犒赏来得并不迟。年,路遥发表小说《惊心动魄的一幕》,获得了第一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
此前,因为他以超凡的勇气与远见卓识,写出的是声讨十年浩劫的内容,没人理解他的小说,也没人敢发。后来幸亏《当代》慧眼识珠,尤其是得到老作家秦兆阳的赏识后,这部差点被路遥悲愤撕掉的作品才得以终见天日。
但是让路遥名声大噪的则是两年后《人生》的出版:
“正是因为不满足,我才投入到《人生》的写作中。”
▲电影《人生》截图
那时的路遥雄心勃勃,他希望有更厚重的作品为他即将到来的而立之年献礼。
为了写《人生》,他准备了整整两年,当他觉得可以动笔时,便返回陕北,住进了甘泉县招待所的一间普通的客房里。
“记得近一个月里,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分不清白天和夜晚,浑身如同燃起大火,五官溃烂,大小便不畅通,深更半夜在陕北甘泉县招待所转圈圈行走,以致招待所白所长犯了疑心,给县委打电话,说这个青年人可能神经错乱,怕要寻‘无常。县委指示,那人在写书,别惊动他。”
年,不到32岁的路遥,以无比惊人的意志力,用了21个昼夜,创作完成了13万字的中篇小说《人生》。
写完《人生》,路遥累得好像得了一场大病,他面颊泛黄,身体浮肿,两条腿僵硬得连行走都非常困难。
完成初稿后,路遥返回西安时路过铜川,把小说念给当时在煤矿当工人的弟弟王天乐。
▲路遥在铜川煤矿
路遥读完小说后,流着泪说:“弟弟,你想,作品首先能如此感动我,我相信它一定能感动上帝。”
回到西安,路遥的妻子林达读原稿时也情不自禁地哭了。
▲路遥与妻子林达
因为小说所反映的城乡差异带来的种种矛盾,正是当时中国社会现实的折射,所以《人生》的发表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被视作当代文学具有开拓性意义的扛鼎之作,由此也奠定了路遥在陕西乃至全国文学界的地位。
作家陈忠实回忆当时读完路遥《人生》的震撼感觉:“一下子身体瘫软,从自信中跌入到自卑”,在他眼里,这个比他还年轻7岁的后生已经把他们之间的距离拉得很远。
也正是在路遥的激励下,陈忠实后来完成了他的《白鹿原》。
▲年代初,路遥与陕西青年作家在一起(后排左一为路遥,左三为陈忠实,前排右一为贾平凹)
但写完《人生》,并没有让路遥如释重负:
“我几十年在饥寒、失误、挫折和自我折磨的漫长历程中,苦苦追寻一种目标,任何有限度的成功对我都至关重要。我为自己牛马般的劳动得到某种回报而感到人生的温馨。我不拒绝鲜花和红地毯。
但是,真诚地说,我绝不可能在这种过分戏剧化的生活中长期满足。我渴望重新投入一种沉重。只有在无比沉重的劳动中,人才会活得更为充实。”
▲路遥(右三)、贾平凹(左三)、陈忠实(右一)等作家合影
长期的贫困、压抑与痛苦似乎已经让他无法去轻松享受一种较为安逸与享乐的心理和生活状态了,他把自己重新抛进了漫长的劳役之中,希望不断地去超越自己,以走完漫长的“朝圣之路”。
就像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当他将巨石推到山顶时,巨石又重新滚下来,他便再一次推巨石上山……
03
尽管《人生》被当时的一些人视作路遥不可超越的巅峰之作,但他并未就此止步。13万字的作品无法承载他远大的抱负和穷极人生终极意义的“天问”。同时,更因为他无法忘记曾与他的文学“教父”柳青的一席恳谈。
柳青说,从黄帝陵到延安,再到李自成故里和成吉思汗墓,需要一天时间就够了,这么伟大的一块土地没有陕北自己人写出两三部陕北体裁的伟大作品,是不好给历史交代的。
而他的余生再也无法去完成这个“交代”了,“这个担子你应挑起来”。路遥听罢,心生戚戚,这份沉甸甸的嘱托让他备受感动的同时,也让他产生了一种莫大的使命感。
▲《平凡的世界》第一部手稿
年秋天,路医院里,开始了《平凡的世界》第一部的创作。
开笔之前,他跑到黄帝陵庙,双膝跪地,敬上了一炷香:“老天爷怜悯我,让我把长篇写完,再倒下!”
之后他投入到了艰苦的创作之中。在与老鼠为伴的环境里,强迫自己每天写上十几个小时,终于完成了小说《平凡的世界》第一部。
“通常情况下,我都是在凌晨两点到三点入睡,有时甚至延伸到四点五点。天亮以后才睡觉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第二天午间醒来,就又是一个新的早晨了。”
写完《平凡的世界》第一部后,路遥对其寄予了厚望,但数家出版社看后都纷纷退稿。
▲发表在《花城》杂志上的《平凡的世界》
之后,小说费尽周折在《花城》杂志发表,并在北京召开了研讨会,评论界专家几乎是全盘否定,甚至有人表达了极度的失望:能写出《人生》的作家,怎会江郎才尽到制造出这么低劣的小说?
晨昏颠倒、呕心沥血创作出的作品,却遭到掌握着生杀予夺大权的评论家们的一致批判,为此,路遥的心情灰暗到了极点。
回到西安,路遥去了一趟长安县柳青墓。他在恩师的墓前徘徊良久,之后跪倒在柳青墓碑前,放声大哭。
▲路遥在柳青墓前
当时中国文联公司出版了《平凡的世界》第一部,只印刷了册,基本无人问津。
第二部创作结束后,他生了一场大病:
“稿子完成的当天,我感到身上再也没有一点劲了,只有腿、膝盖还稍微有点力量,于是就跪在地板上把散乱的稿页和材料收拾起来。终于完全倒下了。”
面对他糟糕的身体状态,医生建议他休息一两年再动笔,但他想到了《红楼梦》未就身先去的曹雪芹,想到了曾久卧病榻仍恳求医生延些寿长,以便完成《创业史》的柳青,他觉得无法再等了!只要把《平凡的世界》完成,即便一死,也能阖上双眼了。
年5月25日,一直与病魔作战的路遥为《平凡的世界》划画下了最后的一个句号。
他站起身,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不受任何控制地把圆珠笔奋力向窗外扔去。
“我来到卫生间用热水洗了洗脸。几年来,我第一次认真地在镜子里看了看自己。我看见了一张陌生的脸。两鬓竟然有了那么多的白发,整个脸苍老得像个老人,皱纹横七竖八,而且憔悴不堪。”
在《平凡的世界》里,他写田晓霞死去的情节时,就像失去了自己的亲人一样,痛哭流涕:“我把田晓霞写死了!”
▲电视剧《平凡的世界》中的田晓霞
然而为了整个故事的发展,他不得不强忍着巨大的痛苦,安排了这样的结局。他无法去拯救她。
他把那颗在泥土里摔打过,在生活的熔炉里锻造过的心捧出来,充满了火一般的激情与巨大的悲怆,化作几声嘶吼,和燃烧的赤焰,就像黄土高原上苍凉的秦腔,就像那热辣辣的油泼面。
在整部书里,他写人性的悲剧,写社会的悲剧,写时代变迁下农村青年群体的奋斗与挣扎,其实写的也是渺小个体不甘被命运摆布与碾压的求索与抗争。书中人物的坚毅品格在不断战胜磨难的过程中,完成了他们精神上的涅槃与超越。
其实,那也是一生困厄,却始终与苦难鏖战的路遥的真实写照,也是千千万万与此相同命运的人的写照。
▲电视剧《平凡的世界》截图
《平凡的世界》虽然在艺术上并没有达到登峰造极的高度,甚至有些地方比较粗糙,但仍不妨碍它作为一部伟大的作品流芳百世。
多年后,《平凡的世界》仍然是无数年轻人的“圣经”。有人回忆当时在被窝里打手电筒读《平凡的世界》时的情景:“没有一晚不是读得热血沸腾,且热泪盈眶。”
作为一部影响了几代中国人的文学经典,近10年来,《平凡的世界》总销量已突破万册,并以每年万册的销量递增。
04
年初某日午后,在西安建国路61号省作协大院内,记者张晓光去拜望路遥。
因为两人交情不浅,路遥就直言不讳地去请托他,说做记者的人脉深广,能否帮忙引介些厂长、经理之类的有钱人,给他们写篇报告文学,有酬宣传下。
路遥说,这是他此生第一回,违背自己的创作初衷,“把自己名字给卖出去”,这对于一个傲骨铮铮的人来说,是无奈,更是痛苦的选择。
路遥这么做的目的是“挣几个钱”,“最好能努力凑到存款。”
但路遥最终“卖文”换来的元稿费,却是在他病倒昏迷后才拿到的。
他的弟弟王天笑说,“百万字巨著《平凡的世界》,当时出版社给的稿费大概是千字30元。在作品出版前就已经预支得差不多了,家里的开支和供养养父母、亲父母,加上他又要抽烟,实际上并没有赚到什么钱。他去世后只留下1万元的存折和近万元的欠账”。
▲《平凡的世界》剧照
路遥曾抱怨过,三部《平凡的世界》,搜索枯肠几百万字,从虎虎青年写到了白发丛生,所得那丁点稿费,还不够抽烟钱。
路遥生前曾无数次想过封笔,放弃写作,换个营生,只因码字没办法养家:“靠写小说挣钱攒稿费,就和靠卖血获利一样惨。”
王天乐曾经回忆路遥获得茅盾文学奖后的情景:
“路遥在电话上告诉我,去领奖还是没有钱,路费是借到了,但到北京得请客,还要买套《平凡的世界》送人,让我再想一下办法。”
王天乐告诉哥哥今后再不要获什么奖了,如果拿了诺贝尔文学奖,他找不来外汇。
▲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
借钱进京领奖,上火车前,路遥骂了一句:“日他妈的文学”!
他曾对记者说,“不怕你笑话,给女儿买的琴,还是借的钱”。妻子林达与他离婚后,对女儿,他一直心存愧疚,曾忍痛买下钢琴作为礼物补偿。
实际上,在写《平凡的世界》第三部时,在感情与物质层面,路遥都走到了山穷水尽之境。
但他始终怀着“初恋般的热情与宗教般的意志”,想写出另一部与《平凡的世界》一般“顶天立地的作品来”。
▲《平凡的世界》剧照
路遥离世那年,初秋时分,西安开往延安的铁路,终于通车了。他兴高采烈,第一回坐上火车回老家,好继续写下一部小说,“为陕北写一部对得起她历史和现实的大书”。
可是,双脚刚走下延安火车站,他的肚子就剧痛难忍,医院,诊断结果出来,医生便叮嘱家属应该准备后事了。
据说,在病危等死的那一两个月,在医院传染病的病房中,这个始终如磐石般坚强的陕北汉子疼得受不了,数次要爬向窗口,想跳楼了断。
一生豪情,一身肝胆,心志从未如此脆弱过。但他却无法逃脱死神的步步逼近。
年,11月17日晨8时20分,路遥42岁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那一刻。
他最终死于肝硬化。
路遥离世前,一直念叨要见贾平凹一面。他让人将正在某水库旁蛰居搞创作的老友请来:“最后一次说说话”。
病榻旁,路遥叮嘱贾平凹:“看我这熊样,你要引以为戒,多用心呀!”
贾平凹听完再也控制不住,急忙跑出门外,蹲在角落里,泪如雨下......
据说,离世之前,处在弥留之际的路遥像个孩子一般不断地呼唤:“妈!.......妈!……”
那天,西安下了很大的一场雪。天地茫茫,为其壮行。
生前,他留下嘱托:“我死后,要把我埋葬在延安黄土山上。”遵其遗嘱,三年后,他的骨灰被安葬于母校延安大学文汇山上的“路遥墓园”。
“他的灵魂永远回归到生他养他的黄土地中了……”
有人说,路遥如果不是英年早逝,最有可能问鼎诺贝尔文学奖。
《新周刊》将他称作“最后一位文学的殉道者”。
作家高建群曾如此评价他:
“路遥的作品中那些人物及其命运,已远远超越了文学的范畴,他给一切卑微的人物以勇气与希望,让他们知道自己能够走多远。”
行役于世,有的流汗,有的流血;有的死去,长寂于地下;有的活着,依然在受难;有的渺似微尘,有的重如千钧,而生命的虚妄,总是在个体与命运的抗争和求索中被冲淡与消解。
这个时代,喧嚣的依然喧嚣,热闹的依然热闹,尘土飞扬,烟火阜盛,但那些陨落的星辰,依然在人类苍穹的坐标下,闪烁着寂寞的光亮。
谨以此文向一位伟大的作家致敬!
“第六章竞技二之所以受大家期待,不是因为这场比试会有多精彩,而是因为大家都想看着叶空出丑,看看这个傻子被揍成什么样。“看看,傻子上了。”“不知道几招会被扔下台来呢?”“我猜三招。”“哈哈,那你高估他了,我猜他自己就会在台上尿裤子。”叶空听着下边不绝于耳的讽刺声,淡然摇了摇头,你们这些家伙,昆仑山顶,最高崖壁处,一株三尺小树独自生长。视青铜为土壤,作养料,顽强扎根,通体绿莹莹,带着光泽。树干有手腕粗细,它虽不高大,但却带着老树皮,张裂着,如同一层层鳞片,竟有苍劲感。它的叶片如同绿玉雕刻而成,通透中富有灵性,形状如同幼儿的手掌,托着一些晶莹的露珠,清风拂过时,如同洁白珍珠在碧玉盘上滚动。在小树的顶端长有一个花骨朵,拳头大,通体银白,但带着金斑,于绝壁中待放,已经清香飘漾,很美。妖异的小树,静静傲立着。楚风尝试了几次,青铜山体这一侧的确上不去,他决定冒险,从叶轻柔转身也走了,她即便不展现双翼,也轻灵而迅疾,身形一晃就离开桌位,出现在餐厅外。“老大,轻柔妹妹,等等我们啊!”千里眼杜怀瑾叫道,与顺风耳欧阳青果断跟了下去,因为他们意识到不妙,火速离开。“那真是……姜洛神?!”餐厅中,引发一片骚乱,一群人原本就围了过来,结果硬生生让那几人冲开,逃走了。青云大厦八十八层,这里是一家高档餐厅,平日即便用餐的人很多,也不会很吵,放着舒缓的音乐,很有情调。但现在却乱糟糟,一大群人起身,都在询问,刚才的人是姜洛神?!“没错,我亲眼所见,绝对是国民女神!”有人信誓旦旦,指天发誓,同时他非常懊悔,因为发现晚了。早知道是她的话,一定要凑上前去,跟她要签名,甚至说不定可以有幸合影。这顿时引发轰动,餐厅中的宁静被打破,引发热议。“怎么可能,我的女神在跟一个男人吃饭,和人约会?”有人哀嚎,在这里大叫出声。经过附近几桌人还原真相,人们得悉,姜洛神在和一个男人吃饭,像是在约会。这绝对是一则爆炸性消息,一旦传出去,肯定会引发巨大轰动。姜洛神从学生时代就开始接戏,直到现在才毕业,年岁不大,一直没有什么绯闻,被称为国民女神。结果今日突然间一个地雷就这么炸开了,想不引发大波澜都不行。“谁拍照了,天啊,这是天价新闻啊,赶紧联系媒体,绝对会霸占新闻头条!”这家餐厅一片嘈杂,十分乱。那几人跑了,就剩下一个夏千语,她不是异人,身体修长纤柔,哪能快速逃离她现在简直想找条地缝钻进去。因为在她偷偷溜走时,被一个服务生拦住了,对方很有礼貌,客气的告诉她,用餐后还没有付钱。同时,另外一群人涌来,将她包围,确认她曾和姜洛神在一起,便要拍照。夏千语吓的花容失色,赶紧抢过来一个餐盘挡住脸,并且快步移动,向前跑,这也太丢人了。“小姐,你还没付账。”服务生很执着,依旧客气的提醒,寸步不离,跟在她的身边。餐厅的经理被惊动,发生这么大的事,有人第一时间通知了他。“各位请让一让,要尊重个人隐私。”经理很沉着,将众人分开,把夏千语请到一个安静的房间。夏千语从来没有觉得像今天这么丢人,都怪那个该死的色狼楚风,她气的咬牙切齿。同时她也抱怨姜洛神,怎么能把她一个人扔在这里。“经理,这位小姐一共消费……”服务生走了进来,告知消费金额。当夏千语听完数额后,有些眼晕,花费居然那么高,抵得上常人几个月的薪酬,她的脸色顿时不自然了。因为,她身上根本没有带那么多钱,卡里余额也不足,她刚毕业,才开始接戏,离挥金如土的日子还远呢。夏千语心中诅咒,说好要痛宰那个色狼的,结果到头来是她付账,太可恶了!……楚风和姜洛神如同一道风,一齐冲进电梯,而后狂按底层的按钮。姜洛神逃是因为怕被人拍照,上新闻头条,跟一个男人约会,这种新闻要是出来的话,她杀人的心情都有了。“你逃什么?!”姜洛神扬着雪白的下巴,用大眼瞪他,黛眉都倒竖起来了,她心中有一股怒气。“能不逃吗?再怎么说我现在也顶着国民女神男友的光环呢,呆在那里等着他们狂轰滥炸吗,追问我跟你之间各种难以启齿的隐私与秘密怎么办?”楚风慢悠悠地说道。姜洛神听闻后,气的银牙都磨出声音了。什么叫难以启齿的隐私与秘密,说的好像他们两个之间还真发生过什么一般,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他居然厚着脸皮以国民女神男友自居。这一刻,姜洛神想打人!“别生气,这不是我说的,而是餐厅中的人都那么认为,不信你等着看明日的头条新闻,保准是这么回事。”楚风说道,并且最后还摇头,小声道:“要真是这样也就罢了,可并不是如此啊,白白遭人嫉妒、诅咒,真是晦气!”姜洛神绝美的面孔上,顿时布满杀气!她家教很严,出身非常不凡,从小就接受各种礼仪教育,出道以来一直都是优雅的,被认为修养极佳。可现在,国民女神想暴揍楚风,都嫌不解气!楚风诧异的看着她,道:“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手指头怎么在颤啊?”“我想杀了你!”姜洛神咬牙切齿,那是被气的,一只雪白纤柔的手已经握成拳状。她觉得,这家伙太可恶了,嘴上是她的口罩,上面还戴着她的太阳镜,一副很漫不经心的样子,在这里胡说八道气她。很快,到了底层。楚风刚要跑,姜洛神一把抓住他的手臂,道:“别想跑,看我怎么收拾你!”“喂,男女授受不亲。”楚风透过口罩,跟她这么说道。“跟我走!”她拉着楚风奔跑,速度非常快。“跑不动了,你背我吧。”楚风故意喘粗气喊道。遇上这么一个色狼,姜洛神也是气饱了,闻言后就差拎着他了,硬将他拽进路边一个小店中。进门后,她轻轻一点就让那个中年店主昏厥过去了。而后,她就动手了,准备收拾楚风,一个色狼还能实力通天不成?!砰砰砰……姜洛神即便是在攻击,也很优雅,像是一只天鹅起舞,但战力着实非凡,如果不是楚风,一般的异人绝对要立刻趴下了。然而,最终的结果却是,数十次攻击后,她被楚风反擒拿,给抓住了。“发生了什么?”千里眼、顺风耳不是白叫的,这两人硬是捕捉到楚风的踪迹,带着叶轻柔一起追到这里。他们推门进来,正好看到楚风反擒拿下姜洛神。“老大,我对你真是服了,惊为天人!你跟姜女神感情这么好啊,都亲密到在大庭广众下动手动脚了!”大耳朵欧阳青叫道,并且取出通讯器,喀嚓一声,果断抓拍了一张。那边,楚风与姜洛神瞬间分开。“女神,我很伤心,唉!”千里眼杜怀瑾在那里叹气,不再要签名了。姜洛神简直快气昏过去了,这几人太缺德。她不想在这里呆下去了,楚风的实力让她震撼,超乎她的想象,准备让菩提基因的人认真调查,而后……再收拾他!“还我东西!”姜洛神伸手。楚风取下口罩和太阳镜,直接向她递去,道“香水的牌子不错,很香甜。”姜洛神立时觉得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哪里有什么香水,她今天根本没有用过,看到他递过来那两样东西,她直接后退,不敢接了。被一个男人用过,打死她也不想碰了,可是她这么素面朝天走出去的话会被人认出的,总不能一路都狂奔吧?“女神,我帮你再去买!”千里眼杜怀瑾自告奋勇。“不用!”姜洛神一口拒绝,她有洁癖,不想任何男人动她的东西。叶轻柔顿时笑了,道:“还是我去吧。”……青云大厦八十八层,餐厅的经理很懂得人情世故,直接为夏千语免单,一点也没有为难。他知道这是姜洛神的女伴,想结一份善缘。以后,餐厅随便宣传一下,说姜洛神喜欢在这里用餐,什么都赚回来了。最后,经理亲自出面,把夏千语护送到大厦下,无人打扰。“许经理你真是好人,谢谢啦!”夏千语感谢,而后转身就跑。一边发足逃,她一边拨通姜洛神的通讯器。“姜洛神,损友,你现在在哪里?把我一个人丢下,那些人找不到你,想对我狂拍照,我惨被围观啊啊啊……服务生还怀疑我吃霸王餐,呜呜……丢死人啦!”一刻钟后,夏千语在这片商区最边缘的一家小店里找到姜洛神。同时,她发现楚风也在,此外还有那两个喜欢吵嚷的混蛋,一个没少,都在这里。“色狼,我跟你拼了!”夏千语看到楚风后直接扑了过来,今天遇上这个人后实在倒霉透顶。“嘿,我怎么色你了,霸王餐你可以乱吃,但话可不能乱说。”楚风很不厚道,在这里戳她痛脚。因为,他刚才听到了夏千语和姜洛神通话时所说的悲惨经历,知道她被服务生认为吃霸王餐了。楚风的耳朵何其敏锐,不比顺风耳差。被戳到痛脚后,夏千语满脸绯红,清澈的大眼都快喷火了,要跟楚风拼命。“妹子别急,一会儿哥帮你去付账,就当我请你了。”顺风耳欧阳青上前套近乎。“你给我走开,大耳贼!”夏千语想捶他,如果不是这个大耳朵青年在餐厅乱说,她也不会这么惨。姜洛神走来,拉着夏千语走到一边,不让她跟那几个浑人多说,不然保准会被气死。她深有体会,刚才这段时间,姜洛神在这里跟楚风对峙,那两个混账的嘴巴就没停下过,什么都说,气的国民女神都想粗鲁的打人了。这时,叶轻柔从小店外袅娜而来,拎着袋子,里面有太阳镜和口罩,递给姜洛神,道:“喏,帮你买来了。”姜洛神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狼狈过,快速戴上太阳镜与口罩,终于又有了女神范。她决定通过夏千语的姑姑进行了解,去查楚风。同时,她恨不得现在就知道楚风的来头,为何实力那么可怕。姜洛神看向千里眼杜怀瑾,因为这家伙请她签名时,眼中的火热不像是假的。“你们到底是做什么的?”她问千里眼。“演员能做什么,拍戏呗。”楚风抢先回答,一副懒洋洋的样子,虽然泄露身份也没什么,但是他乐得姜洛神费些力气。杜怀瑾听楚风这样说,顿时来了精神,因为不久前的确在拍戏,他凑到姜洛神近前,滔滔不绝。“女神我跟你说,前几天我们拍了一部大剧,号称划时代的,演绎末世的波澜壮阔,再现上古神话中的神秘与传奇,主角是上古无敌大圣,要不了多久就会上映,你一定要等着看啊,必然大火,值得期待!”其实,这些都是导演周倚天说的。千里眼原封不动,在那里吹牛,气的旁边的夏千语都想揍他了,果然跟色狼是一丘之貉,骗人都一个路数,拿拍戏说事。顺风耳欧阳青也插嘴,道:“是的,女神,这部剧上映后肯定会引发巨大轰动,等着看吧,我们几个都参演了,以后咱们也算是一个圈子里的人了。”他脸皮更厚。嗖!姜洛神实在听不下去了,拉着夏千语就跑。让国民女神这么逃之夭夭,也算是稀奇事,主要是那两人说话让人感觉太没谱了,都是混账话。“姜洛神,你回去后赶紧找人善后,别真拉着我一起上明天的新闻头条,我还单身呢,不想被你耽误终身。”楚风在后面喊道。姜洛神一个踉跄,回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拉着夏千语跑没影了。满是滚石的那边攀登,但需要格外小心,不然可能会丢掉性命。他从铜壁这一边退下,来到平坦地带,绕着山体而行,同时向上观望。“它怎么会生长在青铜上?”楚风想不通。他只能归根于,曾发生过数起变故的世界越来越无法让人理解了。楚风心绪已平静,他皱着眉,细想着这一切,奇异的植物,诡异的青铜山,这一切都不符合常理。一道身影在他心间浮现,因为那个人曾说过一些话,当时他并未在意,可眼下却让他有些触动。“有一天,也许路边的一株杂草都会结出拳头大的鲜红果实,我们所见到的平凡或许都将不在了。”这是林诺依说的话,很平淡,像是随口而出。就像她跟楚风说分手时一样,略有淡漠,声音有些远,像是她站在很高处,说了那些话语。楚风以为她是在说两人间的事,无论是人生还是情感等没什么不可改变。“她言有所指?”在这后文明时代,世界曾发生过数起变故,虽然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内情,但总有小部分人知晓真相。林诺依到底知道什么?心中浮现她的身影,楚风叹了一口气,虽然有些怅然,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他再次抬头,看向青铜山顶,露出异色。她真的言有所指吗,沿着她的思路,许多平凡或许都将要改变,那么本就不平凡的稀有异树呢?这样的一株小树,即便在没有经历过异变前,它也肯定非凡!脚下的乱石很多,楚风已经走到青铜山体的边缘了,这边的路太难走。突然,一阵狂风涌来,楚风眼皮直跳,他看到有一片阴影突然出现在地上,马上就要把他遮住了。有什么东西在接近!他反应敏捷,身体矫健,直接一个翻身,快速躲避了出去,他在山上迅疾翻滚出去一段距离,在这个过程中更是取出防身的折叠弩,有效而快捷的组装。在户外,尤其是一个人旅行,怎么能没有一些防身的器具呢,楚风转身就是一支钢箭,砰的一声射了出去。同时,他看到了那是什么!楚风的脸上浮现出难言的惊容,这生物的体形太大了,远超同类。一头金色的猛禽,羽翼很亮,伸展开来足以五六米长,从天空中俯冲而下,刚才险些抓在他的身上。当的一声,钢箭横过,击中不远处的一块大青石,火星乱溅,擦着凶禽而过,竟被它躲开了。同时,那锋利的大爪子,擦中地上的土石,摩擦声刺耳,令人觉得发瘆,它腾空而上,风声呼呼。楚风脊背发寒,刚才如果不是他反应迅疾,被这凶禽抓中的话,后果不堪设想。一般的鹰隼可以轻易抓裂野兔等猎物的头骨,这么大的一头金色猛禽,其力量可想而知,刚才如果稍微迟一步,那场面绝对很惨。楚风第一时间倒退,选择有利地势,背靠在一块巨石上,然后他手持折叠弩,对准天空,谨慎的戒备着。半空中,金色的猛禽盘旋,太凶猛了,贴着山体,荡起大风!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禽类。看它的样子,像是金雕,没有杂毛,通体光亮,体形大的吓人,非常威猛,金色瞳孔灿灿,野性十足,身上带着戾气。一般的金雕怎么可能会这么大,这一头算是异类,太不正常了!如果是在古代,有些部族或许会将这头金色的猛禽当成大鹏鸟。因为,古人进行记载时,多有些夸张。五六米长的金色凶禽绝对算是一个异数,如果出现的话,肯定会引发大波澜。尤其是在这昆仑山地带,更会平添神秘色彩。金色巨禽很凶,但是却没有立刻俯冲过来,而是在盘旋,它有着非同一般的敏锐,显然也意识到了楚风手中那把弩的威力。忽然,楚风闻到了一股腥味。三只雪豹从山体下方缓缓而来,悄无声息,瞳孔幽幽,嘴巴都粘着血迹,雪白獠牙锋利,显然不久前曾经猎杀过什么生物。它们盯着楚风,身体略微弓起,同时又看向半空中的金色猛禽,非常忌惮,发出不安的低吼声。三只雪豹远比一般的同类强壮,锋利的爪子泛着寒光,有力的躯体做出随时会扑杀的预备动作。楚风蹙眉,没有想到会遇上这种危险,空中有金色凶禽,地上有奔跑极速的豹子,他处境堪忧。突然,三头雪豹皮毛抖动,颈部的毛根根倒竖了起来,它们快速躲避,腾跃而起,进入乱石堆中。无声无息,山上多了一头牦牛,通体乌黑光亮,黑毛跟绸缎子一样,流动乌光,一对粗大的牛角扬起,对着天空。这称得上是一头耗牛王,足有一丈多长,四肢粗壮,体格巨大,跟一堵黑色的小山似的,站在那里。这让楚风心惊,这头黑色的牦牛这么庞大,走路居然跟雪豹一样没有声息,也是突兀出现的,没能提前发现。而且,那三头雪豹很怕这头乌黑光亮的大牦牛,躲进了石碓中,这很不正常!黑色的大牦牛抬头看了一眼半空中的金色凶禽,而后便不动了,静静站在那里,望向青铜山顶。这三种生物怎么都到了这里?楚风知道身在险境中,没有轻举妄动,他在等待机会离开。远处,六七道兽影在奔跑,向山上而来,速度很快,露出白色獠牙,凶性一览无余。那是六头狼,都很高大,强壮于同类,为首的“头狼”通体雪白,只有一只眼睛,绿光幽幽,显得最为凶狞。它们到了近处后,短暂驻足,看到黑色的大牦牛后略有焦躁,又看向金色的凶禽,显出不安来。突然,平静被打破了,六头凶狼一起发力,沿着乱石区域同时向着山顶冲去。与此同时,三只雪豹也动了,风驰电掣,速度极快,向着青铜山顶奔行。楚风倒退,他想就此离开。山顶附近,兽吼声不断,它们争着上去。砰!一声剧震传来,一头雪豹的面部变形了,血肉模糊,重重的从山上摔了下来,它是被一道黄影拍翻的。那像是一道闪电,太快了,斜刺里突兀的现身,冲入兽群中。那是一头獒,脖子那里的毛浓密而长,如同雄狮的鬓毛,个头跟一般的藏獒差不多大,爪子上带着豹血。但是,它太迅猛了,一跃就是数米远,扑向前方。狼嚎声响起,很惨烈,有血花溅起,一头青狼被咬断脖子,甩飞了出去。另一头狼则被猛犬撞的飞起,砸在石壁上,当场萎靡。“这是藏区传闻中的真獒!”楚风吃惊。据当地人讲,真獒生活在野外,可与虎豹为敌,数量极其稀少,罕被人发现。而这头真獒比传闻更厉害,快如闪电,闯入兽群中,才一接触而已,就解决掉一豹两狼。这是獒王,楚风猜测,它甚至更厉害。那头獒再次跃起,足有七八米远,大爪子落下,威力堪比熊掌,噗的一声,将一只野狼的眼睛拍出,翻滚了出去。落地的同时,这头獒又扑倒一头雪豹,吼声骇人,它们在那里翻滚,这是野性的释放。雪豹倒在血泊中,喉咙被咬穿,眼看活不成了。这头獒并没有受伤,颈项那里如同狮鬓的长毛炸立着,个头虽然不大,但是如同狻猊兽般,有股特别的气势,它再次跃起,冲向另外几头猛兽。楚风几乎有些不敢相信,竟有这般威猛的獒犬!几个起落而已,就快要将那些野兽解决完了。最后一头雪豹也死了,只剩下那头独眼的银色“头狼”拼命奔逃,向山下冲去,想活着离开这里。可是,几个起落间,它就被那头獒给追上了,一张血盆大口张开,狠狠的咬断它的脖子,整颗狼头都差点断落下来。就这样九头凶猛的野兽在短时间内都被解决了。楚风紧握折叠弩,严阵以待,在那里戒备着,这个地方实在太危险了!那头獒安静了,嘴上全是兽血,但不是它自己的,它一动不动,仰头看着青铜山崖上的那株小树。它个头不是很高大,但是,却显得格外的威猛,土黄色的鬓毛尽染其他猛兽的血,威势凛凛。在这个过程中,那头黑色的牦牛一直在盯着青铜山上的小树,自始至终都没有动过,竟然十分镇定。而那头金色凶禽在半空盘旋,也跟不久前一样,俯视着这里。三只诡异的生物都很沉稳,像是有人的灵性,非常沉得住气,目标是那株小树,但却没有立刻行动,似在等待着什么。楚风深感惊诧,因为这三头生物实在非同寻常。难道一点点同情心,一点点兄弟情分都没有嘛?“请多指教。”叶空双手抱拳,对着叶龙行了一个礼。可他却发现对面一点反映都没有,对面的叶龙背着双手,高仰着头,用一双鼻孔对着叶空。在经历了登记、领取功法、道袍等琐事之后,当王宝乐穿着特招学子所特有的红色道袍,站在靠近山顶区域的一处虽偏僻,可却风景秀丽的建筑前时,他的嘴巴都快要咧到耳朵上了。在他的面前,是一座紫色的石门,随着石门的开启,露出的赫然竟是一处洞府!“这就是传说中的洞府啊!”王宝乐无法不激动,实在是对于学子而言,绝大多数都是居住在如宿舍般的阁楼里,只有不多的一些人,才有资格居住在山峰的洞府内。毕竟物以稀为贵,一座山的阁楼可以更多的修建,而洞府则是固定的,难以增加,且洞府都存在阵法聚灵,灵气自然比阁楼浓郁太多。所以哪怕王宝乐的洞府不大,可也足以让无数学子羡慕的不得了。感受着自己与众不同的道袍,看着自己的洞府,王宝乐见四下无人,终于忍不住,仰天大笑起来,只觉得意气风发,走入洞府后,发现这洞府虽不大,可却有一处楼台,伸出山峰足有两丈,站在那里就好似站在天空一般,得意的他,索性坐在楼台上,看着外面的天空与大地,心情格外美好,取出一包零食。在这美好的心情中,王宝乐一边吃着零食,一边将取来的缥缈道院特有的武道功法打开,看到了第一页上,以苍劲的笔力,写着的三个大字!古武诀!这古武诀并非只有法兵系独有,而是整个下院所有学系的学子,都必须要学习的基础功法,新生到校,根据不同的选择在进入各个系后,会学习到所在系的特有的知识体系,而这古武诀,则是为各个系服务,支撑各系知识的基本功法。“古武境三重,分别是气血、封身、补脉!”随着黄昏临近,风也都清凉很多,吹在王宝乐身上,让他很是舒服,观看这功法的神情,也都专注了不少。直至天边的晚霞渐渐被黑夜渲染,王宝乐抬起了头,将这古武诀功全部看完,心底对于古武境,终于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气血者力大无穷,封身者精确无比,一旦补脉……则肉身极致!”王宝乐深吸口气,他想到了红衣少年陈子恒那抽击山脉的画面,目中慢慢有些火热。“想要成为联邦总统,古武是一定要具备的,况且修炼古武也能减肥,简直就是一举数得啊。”振奋中,王宝乐就要开始尝试去练一练,但却神色一动,右手抬起在怀里一模,取出了半张黑色面具。看着面具,王宝乐目露思索,他无法忘记在考核中,这面具变得虚幻,以及其上浮现模糊文字的一幕。“这绝对是一个宝物!”王宝乐心脏跳动加速,他父母都是从事与考古有关的工作,正是因此,家里最多的就是这些看起来破破烂烂的东西。而王宝乐也曾幻想,说不定这些古董里藏着宝物,可他从小到大,几乎每一个古董都把玩过,甚至都偷偷的滴了血,也没见哪一个出现不俗之处。此刻拿着面具,他又仔细的研究一番,除了材质有些冰凉外,依旧没觉得有什么不凡,最终想到是在考核那特殊的环境下,这面具才出现的变化,于是双眼一亮。“看来我有必要去借一个类似的法器回来,或许能解开这面具的秘密!”带着这样的想法,眼看天色已晚,有些困乏的王宝乐回到了洞府内,美滋滋的整理行李,他的行李小包装着的衣服不多,里面主要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甚至还有个很大的喇叭。“这些每一样,可都是我收集的当官宝物啊,若非梦境里行李找不到了,我也不用那么拼命!”看着行李里的一个个宝贝,王宝乐得意中,打了个呵欠,正要睡去时,忽然他身体一个激灵,猛地坐了起来。“不能得意忘形,高官自传里有不少典故,但凡得意忘形者,往往乐极生悲!”王宝乐吸了口气,压下自己的振奋后,开始琢磨白天里老师们的目光以及山羊胡的态度,又总结自己的特招身份,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他们一定是发现了什么端倪……”王宝乐分析到这里,顿时心里发凉,后脊梁骨有寒气。“我这段时间一定要低调啊,最好没有存在感……否则的话,就不妙了!”王宝乐愁上心头,他可不想失去现在的一切,此刻头痛时,不由得感慨自己吃亏就是吃亏在没有靠山啊。“我要想个办法,赶紧找个靠山了。”时间一晃,三天过去,随着各个系的名单公布,这一届的学子也都住进了各自的系峰,无论是院纪还是规则,都被新来的学子掌握后,道院的生活也即将步入正轨。这三天里,王宝乐很是低调,开始尝试修炼古武诀,几乎都没有走出洞府大门,生怕被山羊胡注意到,他想着熬过这段时间,或许就能安全很多。只是他的愿望虽好,可随着学子们的安定,有关他们来临的路上,分区考核里的一幕幕事情,在道院的灵网上,开始了传播,飞速的成为了话题。毕竟这一次近百的热气球飞艇,近百场同步进行的分区考核里面,出现了不少引人注意的新秀之辈。“你们听说了么,这一次来自天云城的新生中,有个叫做吕京南的,此人竟布置机关斩杀刺骨蜥,极为厉害!”“这算什么,我听说凤凰城的考核里,出了个强者叫做陈子恒,只差一丝就是古武第二重的封身境,此人更是被八个系同时送出橄榄枝,声名赫赫!”随着下院岛各个系在灵网上议论,渐渐地,更多的人被提了出来。“这一次最瞩目的就是陈雅梦,传说此女是天生灵体,能炼出八成纯度的灵石,本可以进入联邦第一的白鹿道院,可却被我们缥缈道院付出大代价挖来!”“陈雅梦的确有非凡之处,可还有一个人,与他不相上下,甚至更有超越,此人就是卓一凡,据说他天生具备墨星眼,每次开启,所看一切都会缓慢,而且已经是封身大圆满,其身份更是神秘,传闻是五世天族之一,已被战武系用权限内定!”在这种种哗然议论中,一个个此届新秀,名声迭起,就算是一些老生,也都在听闻后压力极大,而王宝乐这里哪怕想要低调,但他特招学子的身份以及考核里的表现,在那凤凰城考核里的几百学子的传播下,也如星辰一般耀眼崛起。“这一届的特招学子,只有两位,一个是卓一凡,还有一人……就是王宝乐!说起这王宝乐,他具备高尚的道德,正气凛然,舍己为人,为救同学,在红骨白婴蛇出现时,依旧冲入蛇海,为给同学换来生存的机会,以身饲狼,曾说出一句生是道院人,死是道院魂的撼心言辞!!”“还有,王宝乐最后看到了古蛮鬼熊时,哪怕重伤虚弱,也都挣扎着爬了过去,试图以自己的身躯,引走鬼熊,拯救全部同学!”这些事迹被迅速传开,使得王宝乐声名赫赫而起,传遍整个下院岛。只是此刻的王宝乐,通过自己的传音戒,在登录灵网看到了这一切后,不仅心凉了,血都快凉了,只觉得大难临头,吓的他赶紧发了一个告贴。“大家好,我是王宝乐,你们误会了,其实我当时很害怕,之所以冲向蛇群,不是我无私,而是因为我觉得周小雅同学很漂亮,我想追求她,真的……”这段话,是王宝乐忍痛发出去的,想要自黑给大家降温,他不敢高调了。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这告贴一发,居然迅速得到了无数学子的认同与回复,这里面主要是女同学,都在纷纷表态,说他是个男人!王宝乐只觉得眼前发黑,眼泪都快流了下来,哀嚎自己只是想给大家降温,没想到反倒增温了,于是又发了一个告贴。“其实我之所以堵住狼群,是因为我中了毒,知道自己要死了,所以才想着死个痛快,最后救人的不是我,这一切的功劳都是陈子恒同学的!”写完这些,王宝乐刚要松口气,他觉得自己都把功劳推到陈子恒身上了,应该能被吸引过去,降温了吧。只是……王宝乐的这口气只持续了一小会儿,陈子恒居然也公开告贴,说若论武道,王宝乐不如我,可若论英武刚猛,舍己为人,我不如他!这告贴一出,顿时就沸腾整个灵网,毕竟陈子恒也是名人,他的话语分量十足,立刻就让无数人争相议论,使得王宝乐想要降温的计划,又一次崩溃,再次升温,一时之间,都压过了陈雅梦。这一切,让他王宝乐恨不能一头撞死,他绝望了,眼泪流了下来,心肝都颤了。“天啊,你们要弄死我啊,放过我吧,我错了还不行么!”他流着泪,狠狠咬牙,再发一帖。“大家不要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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